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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财办教〔2014〕2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司(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司(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高检院计划财务装备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司(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梳理和掌握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情况,现对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包括员工持股企业的总体情况(如已经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情况、引入员工持股方式、持股员工人数比例、员工持股比例等);企业实际操作和政策监管的成功经验;在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政策建议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一)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此次调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当在审核、汇总和梳理总结的基础上,于6月25日前将调查报告和调查表(格式电子版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教科文司频道下载)报送至财政部教科文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iyezichanchu@aliyun.com。

  (二)此次调查的时间范围为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如果本部门(单位)没有员工持股情况,也请来函说明。

  联系人: 陈冠南   贺 勇

  联系电话:(010)68551312 68551365

  附件:1.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调查报告(提纲)

  2.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调查表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调查报告.doc
附件2: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员工持股情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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